李定1904—河南唐河人 曾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务学校队长,立法院立法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去台湾,任“立法院”召集委员、“立法委员”,国民党党部执行委员等职。 号:静安 李定1904——號静安,河南唐河人,1904年(清光緒三十年) 生。1926年畢業於黄埔軍校第四期,留校在第五、六、七期任隊職。1927年12月,任中國國民黨中央黨務學校隊長,繼調任國民黨河南省黨務訓練所總隊長及安徽省黨務訓練所總隊長。嗣任第八十八師政治部主任等職。抗日戰争期間,任國民黨河南省黨部委員、河南全省軍隊黨部委員兼書記長。抗戰勝利後,任河南省保安司令部政治部主任。行憲後,任立法院立法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去臺灣,入“革命實踐研究院”受訓。結業後,任“立法院”召集委員、“立法委員”國民黨黨部執行委員。 李定宋代党项首领。投附宋朝为官。善制弓弩,宋熙宁年间(1068—1077),向宋献偏架弩。是弩上设镫,以镫距地而张之,可射300步,能洞穿重札,谓之“神臂弓”。其官至防御使、团练使。诸子皆以骁勇雄于西边。 李定 李定湖南新化人。1915年生。曾任中央陆军军官学校训练总队长。1949年随国民党军队去台湾,曾任台湾陆军第五十一师副师长。1963年8月升任师长。1967年5月调任马祖防卫司令部副司令兼东引守备区指挥官。1969年8月在职第十军少将军长兼马祖防卫司令部司令。 ☚ 李伯威 李宗仁 ☛ 000033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