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密行府官署名。南宋时,枢密院长官在行在外开府,主持军务,其官署称枢密行府。元代在战时亦置行枢密院及枢密分院,掌一方军政。 枢密行府枢密院驻外机构名。南宋时,因宋金战争之需,枢密院长贰出巡、出督或措置军务,临时开府置属,即以“枢密行府”为称。南宋先后五次设枢密行府:❶绍兴四年十一月至五年二月,知枢密院事张浚往长江南岸一带视师,以“枢密行府”为名(《要录》卷82、84); ❷绍兴九年四月至九月,签书枢密院事楼炤宣谕与金通和,开“枢密行府”(《要录》卷127、《朝野杂记》乙集卷19《西夏扣关》); ❸绍兴十一年五月,枢密使张俊、枢密副使岳飞往楚州按阅军马,于镇江开枢密行府,至十二年正月罢(《要录》卷140、《宋史·高宗纪》7); ❹绍兴三十一年十月至三十二年五月,以知枢密院事叶义问督视江淮荆襄军马,至镇江开行府,铸“枢密行府之印”(《要录》卷193、199,《宋会要·职官》39之12); ❺乾道三年六月至四年三月,知枢密院事虞允文除四川宣抚使,称“枢密行府”,以示尊重其权(《宋会要·职官》41之38、39)。
简称行府。《朝野杂记》乙集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张俊奏:张宪供通为收岳飞文字后谋反,行府已有供到文状。”《金佗续编》卷21《鄂王传》:“枢密行府受王俊告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