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第
❶ 古代考试中的第二等。 《旧唐书·于邵传》:“{独孤授}举博学宏词﹐吏部考爲乙第﹐在中书升甲科﹐人称其当。”《新唐书·选举志上》:“凡进士﹐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爲甲第;策通四﹑帖过四以上爲乙第。 凡明法﹐试律七条﹐令三条﹐全通爲甲第﹐通八爲乙第。”{清}{王夫之}《家世节录》:“以对策中犯副考{朱黄门}童蒙名﹐{黄门}不怿﹐置乙第。” ❷ 即乙科。 《新唐书·选举志下》:“进士﹑明法﹐甲第﹐从九品上;乙第﹐从九品下。”详“乙科”。《旧唐书·吴通玄传》:“{建中}初﹐策贤良方正等科﹐{通玄}应文词清丽﹐登乙第﹐授{同州}司户﹐{京兆}户曹。” ❸ 别邸;别宅。《晋书·隐逸传·杨轲》:“〔{杨轲}〕既见{季龙}﹐不拜;与语﹐不言﹐命舍之于{永昌}乙第。”{宋}{秦观}《议论上》:“昔{少君}以甲第坏甚﹐于是营乙以舍族人。今乙第又坏……非计之得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