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9 格致
“格物致知”的简称。中国古代哲学认识论用语。初见于《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东汉郑玄注: “格,来也; 物,犹事也。”宋明理学对此多有发挥。程颐认为: “格物”就是 “穷理”。“致知在格物,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遗书》第二十五卷)。朱熹认为 “格物致知”即是“即物穷理”,“即物穷理”即是推致万物之理来印证内心之理。明王守仁从“心外无物,心外无理” 出发,认为 “格物”即是“正心”。“格者正也,正其不正归于正之谓也,正其不正去恶之谓也”(《大学问》)。明清之际王夫之把“格物致知”看作两个相互联系的认识阶段,“博取之象数,远征之古今,以求尽于理,所谓格物也。虚以生其明,思以求穷其隐,所谓致知也” (《尚书引义·说命中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