榷货务都茶场官署名。隶尚书省都司。
职源唐已有榷务之名(《白居易集》卷53《裴弘泰太府少卿、知左藏库出纳制》)。榷货务与都茶场为两司。为便于统一管理,北宋徽宗朝置提领监官,南宋时又有提辖官、监官通衔管领。北宋称“在京榷货务都茶场”,南宋称“行在所榷货务都茶场”(《宋会要·食货》55之25《榷货务》、《朝野杂记》甲集卷17《榷货务都茶场》)。
职掌统管茶叶为主的山泽之产(包括盐、香药、矾)官买官卖及印卖茶引等钞引以吸引商贾贩卖,确保政府的重要财政来源。孝宗乾道后,小年历也由榷货务雕印出卖(《宋史·职官志》1《榷货务都茶场》、《宋会要·职官》18之31《秘书省》)。
编制❶北宋宣和、政和间,置提领榷货务都茶场官(《朝野杂记》乙集卷13《四提辖》)。 ❷南宋时,有三榷货务都茶场:行在榷货务都茶场、镇江、建康府榷货务都茶场,统归尚书省都司提领。每务设提辖榷货务都茶场官一员;监榷货务都茶场官二员,乾道七年增置干办榷货务都茶场公事一员。吏人:榷货务都茶场押号簿官十二员,专知官、副知、使臣若干(《朝野杂记》乙集卷13《四提辖》、《宋史·职官志》1《榷货务都茶场》(并参《宋会要·食货》55之26、27《榷货务》)。
简称❶务场。《合璧后集》卷49《榷货务都茶场》:“寻徙越州一务场于建康。”《宋会要·食货》55之26:“绍兴二年闰四月九日,诏绍兴府榷货务都茶场移于建康府置局。” ❷榷货务场。《中兴圣政》卷8:“自分榷货务场于临安,而商人不复至行在(按:指越州行在所)。”《朝野杂记》甲集卷17《榷货务都茶场》:“(绍兴五年)行在务场随移临安。”《咸淳临安志》卷8《榷货务都茶场》:“在通江桥东监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