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分权“纵向分权”的对称。国家在同级国家机关间的职权划分。宪法学上对同级不同国家机关的分权所作的一种分类形式。一个国家在中央与地方同级国家机关之间都有与本职机关相适应的职权范围,各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会形成各种关系。横向分权所形成的关系,一般指的就是同级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在中国,国家权力机关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国家权力负责,受国家权力机关监督。 横向分权“又称横向权力分配”。同级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分配。一般由议会行使立法权; 政府行使行政权; 法院行使司法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