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信
壮语Fwensaenq。“欢”即民歌;“信”即书信。“欢信”即信歌。以歌为信,将歌写于纸上,寄予情人,谓之信歌。武鸣、马山、上林、邕宁一带的信歌尤为讲究。曾有人将歌书于长达数丈的一匹白布上,然后派专人送予对方。信歌格式不论,篇幅可长可短,以言尽其意为度。信歌一般没有标题,有的甚至连开头的称呼和结尾的落款也没有,收信人和寄人的姓名巧妙地写在歌词之中,落款只提写信的时间,甚为别致。信歌可以袒露地陈述心迹,淋漓尽致地抒发情怀,因而感情特别凝重,读来格外感人。一首好的信歌,常常成为恋人终生珍藏的“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