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委员会议会
欧洲委员会的组织机构之一。欧洲委员会是1949年5月5日由爱尔兰、比利时、丹麦、英国、法国、荷兰、卢森堡、挪威、瑞典和意大利在伦敦成立的国际性组织。现有21个成员国。该组织设立议会作为议事机构。议会有议员和候补议员各170名,由各成员国从本国议员中推举产生,名额按各国人口比例分配,最多的18名,最少的2名。议会设有立法权,可以讨论和向欧洲委员会最高执行机构即部长委员会提出建议。议会通常每年于春、秋、冬季举行3次会议。在议会休会期间,由议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工作,每年至少开会4次。一般决议由简单多数通过,重大决定由2/3多数通过。议会设议长1人,副议长10人。议长卡尔·阿伦斯 (联邦德国) 曾于1985年10月访问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