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欧洲金融稳定机制European Financial Stabilization Mechanism欧盟解决市场投机、暂时帮助困难成员国度过危机的一种救援机制。2008年希腊由于其历史上形成的财政包袱和金融危机的冲击,面临严峻的违约风险。希腊债务危机的蔓延和传播引起了对欧元区存在的怀疑。在此背景下,2010年5月,欧盟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达成协议,决定建立欧洲金融稳定机制,旨在向遭受自身不可控制的严重金融危机的成员国提供贷款,维护欧洲联盟的稳定和统一。该机制的特点是: ❶临时性。根据欧盟和IMF达成的协议,“欧洲金融稳定机制”是一项临时性安排,整个计划将在2013年6月到期。 ❷复合性。该机制从出资方来看,包括欧元区国家、欧盟委员会和IMF三方;从融资渠道来看,包括财政拨款、市场融资、国际组织融资、双边贷款和部分自筹等多种方式;从占款比例来看,欧元区成员国出资4400亿欧元,占比为59%,欧盟委员会出资600亿欧元,占比为8%,IMF出资2500亿欧元,占比为33%。 ❸针对性。该机制仅针对欧盟国家,并且仅向陷入主权债务困境的国家提供临时性专向融资。欧洲金融稳定机制被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三大国际评级机构评为AAA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