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力量军事科学协会条例苏联武装力量进行军事科学研究的一项法规。苏联军官业余开展军事科学研究的基本依据。苏联国防部长1956年11月9日命令颁布施行。共分4部分15条。包括:性质和任务、组成和机构、工作内容和方式以及会员的权利和职责。《条例》明确规定:苏联武装力量军事科学协会是军官的志愿业余组织,其任务是:(1) 协助研究军事理论、国内国外的装备、昔日战争的作战经验,研究制定实施战斗和战役的先进方法,改进部队、兵团的装备和组织。(2) 协助研究和推广部队训练、教育工作中新的、先进的教学法。(3) 在部队训练、武器、军事技术装备、军需物品、训练设施和器材等方面,开展发明和合理化建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