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道
治常德。辖15县,即岳阳县 (原巴陵县,本岳州府治,1912年2月裁县留府,1913年裁府留县,并改今名)、平江县、临湘县、华容县、常德县 (原武陵县,本常德府治,清宣统三年 (1911) 十月裁县留府,1913年裁府改县,并改今名)、桃源县、汉寿县 (原龙阳县,1912年2月改定今名)、沅江县、澧县 (原澧州直隶州,1913年9月改今名)、石门县、慈利县、安乡县、临澧县(原安福县,因与江西省安福县同名,1914年1月改今名)、大庸县 (原永定县,因与福建省永定县同名,1914年1月改今名)、南县 (原南州直隶厅,1914年9月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