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的刑罚制度的简称,中国刑法中的一种刑罚制度。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死缓适用的条件是: (1)罪该判处死刑。(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对于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可以判处死缓。对于被判处死缓的犯罪人,根据其在缓刑期间的表现,分别情节予以处理:如果确有悔改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抗拒改造情节恶劣,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或者核准,执行死刑。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判决以前羁押的期间,不计算在死缓期限之内。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死缓是中国刑法中执行死刑的一种方法,而不是独立的刑种。 死缓“死刑缓期执行”的简称。我国刑法首创的一种刑罚执行方法。指对于罪该处死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二年期满后,确有悔改的,减为无期徒刑;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抗拒改造情节恶劣,查证属实的,经裁定或核准执行死刑。 死缓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的刑罚制度。 死缓death penalty with a reprieve; suspended death penalty;stay of execution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sentenced to death with a two-year repriev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