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权利的承担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转移给他人,由其承当诉讼当事人继续诉讼。依照中国法律规定,民事权利和义务可以转移,这种转移如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将使诉讼上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从而发生诉法权利的承担,新的民事权利义务主体成为诉讼当事人。无论个人或单位,均可以出现这种情况。例如,继承人接替被继承人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合并后的企业接替原企业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在民事诉讼的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中都可以发生诉讼权利的承担,发生后,由新的当事人继续原当事人的诉讼,诉讼程序继续进行而非重新开始; 原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对新当事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