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民国三十六年美金公债条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民国三十六年美金公债条例 民国三十六年美金公债条例国民政府颁发的公债条例之一。1947年3月29日公布,共13条,债券定额为美金1亿元,于4月及10月分两期发行,购买人以美金或其他外币、黄金折价缴购,期限10年,年息6厘,本息以美金外汇给付,每6个月抽签还本1/20及付息1次。 ☚ 中央信托局条例 民国三十六年短期库券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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