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输企业利润
水路运输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经营旅客和货物运输、装卸、堆存业务,销售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所取得的财务成果。其利润总额由营运利润 (从事客货运输、装卸、堆存业务的利润) 销售利润 (销售产品、材料、燃料或提供劳务的利润)、营业外收入 (旅客保险收入、修船拆件变价收入 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除与工业企业营业外支出的相同项目外,还包括防疫费用、公安费用、海事法院费用) 的净值三部分构成。为了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应设置“利润”帐户组织总分类核算。在该帐户下,按利润种类,分别设置“运输利润”、“装卸利润”、“堆存利润”、“代理业务利润”、“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帐户组织明细分类核算。所实现的利润贷记该帐户,发生的亏损借记入该帐户。年末通过利润分配、该帐户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