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计划生育新疆汉族的计划生育始于1975年。当年正式建立计划生育管理机构。从1976年开始,先在城市和生产建设兵团实行计划生育。1978年后,在自治区的城乡汉族人口中普遍实行。城市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团场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逐年提高一胎率,农村除少部分汉族人口较集中的县、乡提倡生一个孩子,有计划地安排二胎,杜绝多胎。1992年自治区颁布《自治区计划生育办法》,明确城镇汉族夫妇只准生一个孩子,农牧区夫妇可生两胎。经过20多年的宣传教育,汉族总和生育率由1981年的2.02逐步下降1989年的1.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