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道
唐代设置的一级行政区。清代官名。掌察河北府州官吏善恶的道员。《资治通鉴·唐纪·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二月,命大加并省,因山川形便,分为10道,一曰关内,二曰河南,三曰河东,四曰河北,五曰山南,六曰陇右,七曰淮南,八曰江南,九曰剑南,十曰岭南。”胡三省注:“怀、孟、魏、博、相、卫、澶、贝、邢、洺、磁、恒、冀、深、赵、沧、景、德、易、定、幽、涿、瀛、莫、燕、檀、营、平(诸州)为河北道。”《清史稿·职官志三》:“道员(正四品)……分巡道:……河北道(兼河务、水利,驻武陟)。”(见:霸昌道)
道名,唐贞观十道,开元十五道之一,唐贞观元年(627年)置,辖境相当今北京、天津二市,河北省全境,辽宁省大部分地区及河南、山东两省古黄河以北地区。开元二十一年(733年)置河北道采访处置使,治所在魏州(今河北大名县东北)。乾元元年(758年)废,但作为地理区划名称仍沿用至五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