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福特1882—1965Felix Frankfurter费利克斯·法兰克福特。美国最高法院法官(1939—1965)。生于奥地利维也纳。1894年举家移居美国。1906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获硕士学位。后任哈佛大学行政法教授(1914—1939),并短期在政府任职。1919年作为威尔逊总统的法律顾问出席巴黎和会。1939年经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提名为美国最高法院法官。任职后一反以往自由派姿态,反对对宪法第一条修正案作开明的解释,主张在一个复杂多变的社会中应依据经验对个人自由施以限定,反对司法干预行政事务。1962年退休。著有《最高法院的职责》、《回忆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