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议员团
波兰共和国议会中由同一个党派的议员组成的团体。建立议员团的目的是统一组织各党派议员在议会中的活动。各议员团的主席或副主席参加议会的参议会议。属于同一社会团体的议员,在征得议会主席团的同意后,也可以成立议员团性质的议员小组。无党派议员可组成议员小组或与其他议员团合作。各省的议员还可以成立省议员小组,以便密切议会中议员同选民、政府同地方机构的联系。1989年4月4日,波兰议会通过法令,对波兰宪法进行重大修改,还通过了酝酿已久的《议会选举法》、《结社法》等,规定议员候选人由民主推选程序产生,满3000人的公民组织有权联名推选自己的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