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色旗
中华民国国旗之一。 武昌起义后武昌军政府悬挂十八星旗于门首;南京和上海军政府采用五色旗;青天白日旗则为广东军政府采用。1912年1月10日南京参议会议决用五色旗为中华民国国旗,取红、黄、蓝、白、黑五色,表示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在全国悬挂。12日孙中山复函参议会,认为五色旗是前清海军一二品职官所用的军旗,且以五色示五大族取义不确,请该会“暂勿颁定施行”,而俟“民选国会成立之后,付之国民公决”。5月10日临时参议院通过以五色旗为国旗。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后改悬青天白日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