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财政局位于咸水沽镇红旗路南段东侧。1953年5月成立,时称津南区财政科。1955年5月改称南郊区财政科。1958年8月并入河西区财政科。1962年2月复建南郊区财政科。1968年9月,南郊区革命委员会设后勤统管财政。1969年4月,区财政与区税务分局合并,建立财政税务局革命委员会。1970年10月,银行与财政税务局合并,时称财政局革命委员会。1983年1月,南郊区税务局析出。1992年3月改称津南区财政局。是津南区政府统管财政工作的职能部门。1995年,内设办公室、预算科、农财科、行政事业财务科、综合计划科、国有资产管理科、会计科、人事科、资金所和会计事务所、国债服务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