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权 用权运柄 用职权时给有的人不应有的方便和利益:开后门 超越权限行事:越权 超越自己的职务范围,去处理别人所管的事情:越俎代庖 越俎代谋 越祝代庖 越樽代庖 越庖代俎 尸祝代疱 代越庖俎 代庖越俎 妄自尊大,滥用权势:作威作福 作威逞势 作福逞威 作福专威 作福作威 坐五行三 随心所欲,作威作福:擅作威福 过分、毫无限制地行使手中的权力:滥用职权 滥用权威、暴力:淫威(滥施~) (使用权力:用权)
另见:使用 权力 独揽 大权 玩弄 权术 ☚ 用权 专权 ☛ 滥用职权❶又称“行政滥用职权”,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基于不正当、不合法的动机和目的,或者动机、目的虽属正当、合法,但实施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违法行政行为。行政滥用职权大致有以下3种情况:(1)行为的作出没有超越权限,也符合其他法律规定,但目的、动机不正当的行政违法行为;(2)行为的动机、目的正当,但行为的作出不符合法定条件和理由的行政违法行为;(3)行为动机、目的不当,行为内容又违法的行政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相对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❷在英国,除违反法定行政义务、侵占、故意损害、过失侵害以外,公共当局或官员所进行的恶意、故意或侵权性错误行为,它包括恶意滥用权力、故意实施错误管理及其他引起损害的不法行为。“滥用职权”问题的追究是由史密斯法官在维多利亚最高法院建立的。他指出,如果一名公共行政官员滥行其职责,不论其方式为作为或不作为,只要它对个人造成损害,他就应该受到诉控。滥用职权行为与违反法定行政义务的行为的区别在于,从前者中看不到违反管理性义务的情形。 滥用职权行政行为违法的表现之一。行政机关的决定,虽然其权限范围以内,但不符合法律授予这种权力的目的。行政机关不能自由地行使权力,法律授予行政机关权力是为了服务于公共利益的目的,以及某个更为具体、特定的目的,行使权力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目的,否则即构成违法行为的权力滥用。表现形式: (1) 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目的不是出于公共利益,而是出于私人利益或某个团体的利益。(2)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目的符合公共利益,但不符合法律授予这种权力的特别目的,如某市政府规定从事某项活动必须交费,此决定并不是为了维持该活动秩序,而是增加财政收入。(3)程序滥用。行政机关利用某种程序,达到另外一种比较困难或者效力较低的程序所要达到的目的,也是权力滥用的表现形式。 滥用职权làn yòng zhí quánabuse one’s power(/authority/position) ❍ 这帮人勾结起来,~,以谋私利。These people ganged up and abused the power they had to seek personal gains. 滥用职权abuse of authority;malfeasance;misfeasance 滥用职权làn yònɡ zhí quán滥:不加节制,不加选择。形容当权者过分地或非法地使用手中的权力。abuse one’s power, abuse one’s authority or position, override one’s commission 滥用职权làn yònɡ zhí quán指过分地、毫无限制地使用手中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