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款权的特点
特别提款权作为一种国际储备资产,与其他储备资产相比,有如下几个特点: (1) 特别提款权是一种没有物质基础的账面资产或记账单位。特别提款权尽管被称为纸黄金,但并不像黄金那样具有实际价值,也不像一个国家的纸币那样以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实力作为基础,它完全是一种以数字表示的记账单位,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分配给成员国的特别提款权数额记录在成员国的特别提款账户上,通过划账使用。(2) 特别提款权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按份额比例分配给成员国的,是一种人为资产。(3) 特别提款权有特定的用途,其使用只能限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成员国政府之间,任何私人企业不得持有和使用,也不能用于贸易和非贸易往来。其用途主要有: 用以向其他成员国换取外汇,以弥补国际收支差额; 用以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及支付利息费用; 协议换回其他成员国持有的本国货币。1978年以后,特别提款权的使用范围被放宽,扩大到交易安排、远期业务、信贷、金融债务清算、担保、捐款等方面,并允许成员国政府以外的金融机构持有,也可用于私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