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刑名。犯界酒,元代时各府州均生产经营酒,以供本区域使用,不得外流,凡带出或带人者称犯界酒。《元史·刑法志》: “诸犯界酒,10瓶以下,罚中统钞10两,笞20,70瓶以上,罚钞40两,笞47,酒给原主。酒虽多,罚止50两,罪止60。”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