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保管合同
保管方接受保管对方的货物,在储存期满时完好地返还对方,由存货方付给保管费用的协议。 仓储保管合同,根据存货方委托储存计划和保管方的仓储能量由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内容有:储存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和保管方法,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入库、出库手续,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费用负担和结算方法,违约责任等条款。保管方按照合同规定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处理。经验收无误后,出库时如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规定,由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存货方应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否则,发生货物不符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