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纲1903—1984河北磁县人。学生时代投身革命。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磁漳中心县委组织部长,中国工农红军直南游击支队队长等职。1932年发动和领导磁县大暴动,被俘入狱。在狱中,立场坚定,宁死不屈。1936年被国民党反动政府判处死刑,执行前一天,只身纵楼越狱成功。1937年到达延安,在中央党校学习。1938年春,被派赴抗日前线,先后担任冀豫特委组织部长,八路军独立大队长,中共太行区党委副书记、太行军区副政委。解放战争中任晋冀鲁豫野战军第二纵队政治委员,第二野战军第十军政治委员兼川南军区政委等职。建国后,先后担任中共四川省自贡市委书记兼自贡市市长,重庆市委第三书记,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全国政协常委,司法部副部长等。1956年当选为中共八大代表。1959年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王维纲全国政协委员、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维纲 同志逝世 | | 人民日报1984年4月1日 | 高尚的气节 顽强的斗志——王维纲同志在狱 中 | 阎承铸 | 中国法制报1984年4月20日 | 一片丹心 浩气永存——回忆王维纲同志领导 的狱中斗争 | 李之链等 | 中国法制报1985年4月12日 | | 逝世人物:王维纲(1903-1984) | | 中国百科年鉴(1985)第21页 |
王维纲人民法官的典范——回忆王维纲同志 北平越狱——著名法学家王维纲的一段经历 王维纲(1903—1984) | 郑天翔等 阎承铸 京声 溪泉 | 人民日报1987年2月12日 中国法制文学1987年5期 新中国名人录第344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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