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1992年4月,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将省人大办公厅联络处,升格为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与人民代表及州、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络工作和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交办的工作,办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了解和反映州、市、县、乡人大工作和换届选举情况;反映人大代表的意见;整理并督促各有关单位处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受理人民代表的来信来访; 办理全国及省人大代表视察的有关事项;负责编写《人大代表工作》和《人民代表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