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名委员会
甘肃省地名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 根据党和政府关于地名管理工作的有关条例、规定,负责管理全省的地名工作;组织地名普查、指导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检查监督标准地名使用、地名标志的设置更新、管理地名档案、编纂地名志、图等工作。1980年6月, 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地名委员会, 将原甘肃省地名办公室改为甘肃省地名委员会办公室。1987年7月,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政府决定撤销甘肃省地名委员会。1990年, 省政府又决定恢复甘肃省地名委员会。1994年3月省地名委员会撤销,工作由省民政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