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示范区规划
为按照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原理,把某一地区建设成生态良性循环、社会经济全面、健康持续发展且有示范意义的生态区域所制定的规范和计划。是以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为目标,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化等内容为手段,指导本区域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建设与发展的准绳与说明。生态示范区规划包括: 建设背景、战略目标、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现状分析与建设指标,建设内容与实施措施,效益分析与机构协调与保障措施等。其中,建设内容与实施措施是最重要的部分,是生态示范区规划的精华。生态示范区规划在生态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生态示范区规划中,首先在准备建设示范区的地区进行现状分析的基础上,预测并提出发展目标,以及提出建设阶段和建设原则,为今后的生态建设内容提供发展方向。生态示范区规划能够针对发展目标,在分析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评价地区在建设生态示范区上的差距与不足,并针对这些差距与不足,提出相应的生态工程建设内容。生态示范区规划针对建设内容,提出诸项建设对策和实施措施,以确保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