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学法律思想以生物观点考察和解释政治法律现象的理论。其中可分为两大派;一派受达尔文主义影响,并以此说明各种政治和法律问题,但并不一定都倡导国家有机体论;一派强调人的所谓先天素质,并把它作为政治法律的生物的基础。生物学法律思想的代表物有布伦奇里(Bluntschli)、戈平诺、尼采等,而最出名的是斯宾塞。从根本上说,这种借着自然科学的名义,用自然现象比附国家、法律等社会现象,是反科学的。
生物学法律思想以生物学观点考察和解释政治法律现象的理论。其中可分为两大派:一派受达尔文主义影响,并以此说明各种政治和法律问题,但并不一定都倡导国家有机体论;一派强调人的所谓先天素质,并把它作为政治法律的基础。生物学法律思想的代表人物有J·布伦吉里(Bluntxchli) J·戈平恼、F·尼宋等,而最出名的是H·斯宾塞。从根本上说,这种借着自然科学的名义,用自然现象比附国家、法律等社会现象的做法本身,就是非科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