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户
又作“乐户”。以吹拉弹唱服务于宫廷的人户。元代诸色户计之一。礼乐户除以演奏乐器为主要义务外,家中女孩要由教坊司训练舞技, 以供宫廷乐舞之用。礼乐户以出乐工和舞蹈者为主要义务, 可免除一定的差发。为了保证乐工和歌舞者的稳定来源以及技艺的传授,对乐人成婚做了严格的规定, 礼乐户家女孩不能嫁给其他人户, 只许在乐户内择婿。此外, 若需补充乐工, 通常则从儒户中籍取。由于礼乐户的社会生活受到严格的控制, 家中年轻人都去充乐工人等, 故虽免除一定差发, 仍难以维持生计, 所以乐户逃亡的现象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