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地价socialism land-value社会主义制度下为适应某种特殊需要而制定的土地价格。由于农村土地使用权转移,土地开发费用的补偿和对外开放的需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仍然存在土地价格。实际上并不是土地的购买价格,而是土地仍然提供地租的购买价格。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以土地价格作为经济杠杆,用于保护耕地,可使其数量不至急剧下降,并调节土地征用和土地转让,加强土地利用和分配的管理。这对于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具有重要作用。社会主义地价的计算可以采用地租资本化法和征用土地补偿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