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9 社会主义新风尚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国劳动人民长期道德实践所积累的优秀成果,反映了社会主义新人的新风貌。1949年9月通过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曾规定:“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国民的公德。”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把“五爱”表述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同时,这部宪法还规定了“爱护公共财物”。1981年以来,中央和各地相继建立了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在全国普遍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五讲是: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是: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是: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这些活动以及1963年开展的学习雷锋精神的活动、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开展劳动竞赛、讲究卫生等,都构成社会主义新风尚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以来,国内不少地方挖掘传统风俗的精华,加以更新改造,收到良好效果。北京的“老字号”中秋庙会,利用庙会的传统形式,云集全市百年以上老字号商铺,在东皇城根棚摊并设,盛况空前。凡此种种,对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都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