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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稱“票帖”、“票旨”。明時,各處奏章先交内閣擬定批答之辭,然後呈皇帝御批。因呈送前先擬書於小票,故稱。清初仍襲用此制,自設軍機處後,重要奏章改用“奏摺”,此制遂废。《明會要·職官一》引《夢餘錄》:“英宗以九歲登極,凡事啟太后。太后避專,令内閣議行。此票旨所由始也。”又引《通典》:“内閣之職同於古相者,以其主票擬也。舊制,紅本到閣,首輔票擬。”《金瓶梅詞話》第三十回:“金吾衛太尉朱勔,即時使印,僉了票帖,行下頭司。“清·吳振棫《養吉齋叢録》卷二十三:“内閣大學士沿明制,主票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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