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人员194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中国国发[1982]62号《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人员。1985年末全国离休人员为112万人,2000年末为170万人,比1985年增长51.8%,平均每年增长2.8%。1990年全国离休费总额为48.2亿元,2000年为213.5亿元,比1990年增长342.9%,平均每年增长16.0%;1990年全国人均离休费为2708元,2000年为12341元,比1990年增长355.7%,平均每年增长16.4%,扣除物价因素,平均每年增长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