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经济效益分摊系数
即新科技成果的直接经济效益在科研、推广和用户之间的分摊比例。农业科技成果在生产实践中取得的收益,是科研部门、推广部门和生产者共同努力的结果,如何合理地确定它们各自应占的份额,这就需要研究经济效益分摊系数。总的讲,是根据各自贡献大小、劳动的复杂程度和投资的多少等因素来确定。因此,不同的科技成果,其分摊系数应该是不同的。这方面的研究工作正在进行,全国尚无统一定论。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农业科研成果经济评价方法”课题组提出的分摊系数见下表:
科研、推广和生产单位在科研成果新增纯收益总额中
应摊份额的参考系数
成果类别 | 一级:创造发明 | 二级:改进提高 | 三级:技术引进 |
科研 | 推广 | 生产 | 科研 | 推广 | 生产 | 推广 | 生产 |
遗传育种、新技术、新设施 | 0.50—0.60 | 0.15—0.20— | 0.25—0.30 | 0.40—0.50 | 0.15—0.20 | 0. 35—0.40 | 0.20—0.25 | 0.35—0.40 |
栽培和饲养新工艺与新方法 | 0.45—0.55 | 0.15—0.20 | 0.30—0.35 | 0.35—0.45 | 0.15—0.20 | 0.40—0.45 | 0.20—0.25 | 0.40—0.45 |
综合研究,农业区划科技情报,经济管理 | 0.50—0.60 | 0.15—0.20 | 0.25—0.30 | 0.40—0.50 | 0.15—0.20 | 0.35—0.4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