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自制、购买设备的租赁就是需要使用设备的一方(租入或租用)以一定的代价付给拥有设备的一方(租出或租借),以解决施工生产急需的机械设备。设备租赁,对设备使用企业来说,有以下主要优点:(1)减少设备投资,减少固定资金占用,改变企业“大而全”、“小而全”;(2)减少维修人员配备和维修费用支出。一般租赁合同规定,租赁设备的维护修理,由出租人负责(当然维修费用已包括在租金中);(3)有利于设备更新,即随着新型设备的出现,使用单位可以退租落后的设备,及时租用新型设备。 自制设备是指企业自行制造生产的设备总称。自制设备一般是在施工生产急需,一时又买不到或资金有困难,社会租赁又没有的情况下。但自制设备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条件,还要考虑经济的原则,经过一定审批手续方能进行。 购买设备,亦称“设备购置”。从物质形态加以考察,就是把新设备从企业外部,经过运输,进入企业的生产使用过程。同时,它又是进行设备投资的经济活动。设备购置时,首先要对购置的目的进行反复研究,避免盲目采购,以便充分发挥设备投资的经济效益。在设备购置中,还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