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秦汉文化史大辞典︱凡例 凡例 一、 本辞典收录了秦汉时期的制度文化、军事文化、民族文化、区域文化、科学文化、体育文化、宗教文化、考古学文化、语言文化和文化事业等十余个层面的有关辞条,凡一万五千余条。 二、 对多义的辞目,用①②③等分项叙述,但以属于秦汉时期的文化义项为限。 三、 人名辞目中可确定生卒年的一般注明,不详部分的用问号表示,全部不详的则用文字说明。 四、 本辞典在帝王纪年后用括号列出公元纪年,省去“公元”、“年”字,如: 建安二十一年(215);阳朔元年(前24)等。 五、 对学术上的问题,凡有定论的,按定论介绍;尚无定论及有争议的,则采取诸说并存。 六、 辞目按笔画数编排,第一字相同的辞目,按第二字笔画,以后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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