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专管员“五要”、“十不准”
规定每个税务专管员为政行为的基本准则和要求。是税务系统的一项重要行政纪律。“五要”: (1) 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2) 要热爱税收工作,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征收管理水平。(3) 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依法办事,依率计征,积极宣传和正确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法令、规定,克服困难,保证完成任务。(4) 要着装整齐,举止端正,谦虚谨慎,礼貌待人,文明收税。(5)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勇于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十不准”: (1) 不准接受管户的吃请送礼。(2) 不准在管户内,以低价购买商品。(3) 不准向管户赊欠、借钱借物。(4) 不准利用职权索贿受贿。(5) 不准收人情税。(6) 不准包庇纵容纳税户偷税、漏税和欠税。(7)不准越权擅自减免税款和滞纳金。(8) 不准收税不开票,以白条收税,在税票上弄虚作假。(9) 不准贪、占、挪用税款。(10)不准随意扣压、没收商贩的现金、商品、工具或乱征乱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