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
【释文】: 供销社的体制改革自1982年开始,改革的核心是由“官办”变“民办”,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经营上的灵活性、管理上的民主性。 经过近10年的探索和实践,在农民入股、经营服务范围、劳动制度、按劳分配、价格管理等5个方面取得了突破。全市供销社已吸收了农民合同工;农民股金由改革前的236万元增加到3150万元,占基层社自有流动资金的比重从2.76%上升到32%。 供销社体制的改革,加强了以农业为基础和扶持农村商品生产的观念,加快了横向经济联合和发展,购销形式向代购代销、代理业务、城乡交流等多元化转化,从而较好地发挥了农民商品流通主渠道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