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侵害债权
第三人以损害债权为目的,故意妨碍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依债权不可侵性理论,第三人侵害债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 (1) 行为人为债的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2)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过错。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债权而有意为之。因为行为人实施这一行为的目的就是妨碍债务人履行债务,进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如拘束债务人人身、毁坏特定的债的标的物、胁迫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等。(3) 行为人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害。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行为发生之后,债权人有权直接以该行为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追究该行为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