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老区建设与开发
新中国成立后,云南省老区人民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消灭了剥削制度,建立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老区人民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光荣革命传统,改造自然,建设家园,逐步改变了昔日那种缺吃少衣的贫困落后面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云南老区抓住改革开放的机遇,改革农业经营体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计划地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扶贫开发,发展农村商品经济,老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有一部分老区县、乡、村开始由温饱向小康迈进。但是,还有一部分老区贫困人口仍未解决温饱问题,需要继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争取2010年脱贫致富迈入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