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蓟县
蓟县位于天津市最北部,处京、津、唐之腹心,有燕山脚下金三角之称,居北纬39°45′~40°15′,东经117°05′~117°47′。南与宝坻县、西与河北省三河市、北与河北省兴隆县、东河北省与玉田县、遵化市为邻,总面积1 470平方千米,山区与平原参半。地势北高南低,北起长城,南至蓟县河,逐渐下降,呈阶梯分布,北缘海拔最高点1 078.5米,南部海拔最低点只有1.8米,南北高差1 076.7米。
蓟县共辖41个乡镇,949个村,居住着汉、满、回、蒙古、壮、苗、侗、土家、布依、朝鲜、彝、水、仫佬、土、畲、白、藏17个民族,共计207 675户,771 728人,其中汉族人口为751 574人,少数民族中满族人口最多,共17 779人。人口密度为485人/平方千米。
蓟县历史悠久,是天津市最早有人类活动的地区,早在8 000年前就有人类在此劳动生息。春秋时属无终子国,秦至隋大业末年称无终县,先后属右北平郡、渔阳郡,隋大业末年至明洪武初年,称渔阳县,先后属幽州、营州、渔阳郡、蓟州,明洪武初年,撤渔阳县入蓟州。1913年蓟州改称蓟县,属顺天府。抗日战争时期,在日伪统治下的地区仍称蓟县。在抗日根据地内曾建立蓟南县,还与邻县分别组成密平蓟、蓟平密、蓟宝三、蓟遵兴、平三蓟、玉蓟宝、玉蓟等联合县,1949年以后属河北省,1973年至今属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