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农科教结合
1992年,国务院发出《关于积极实行农科教结合,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通知》。根据这个文件,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把农科教结合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下发了《贯彻国务院<关于积极实行农科教结合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通知>的通知》。成立省级农科教结合协调机构,抓试点、抓推广、抓典型、抓培训,全面部署和开展农科教结合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农科教“大合唱”,共同组织实施,重点在科研攻关、科技成果推广、提高农民素质、政策扶持和加强领导上下功夫,选择一批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力强的农村主导产业和龙头项目,按产业化要求,组织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联合开发,形成了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农科教结合的利益共同体,以带动一方经济的发展。在短短的3年中,初步形成了“以振兴农业为主线,以教育培训为基础,以推广农业技术为重点,以农科教结合为纽带,促进发挥整体效能”的格局,取得了较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