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利用外资
70年代以前,吉林省农业利用外资是个空白。80年代以后,利用外资工作逐步发展起来,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1980年全省有外资项目2项,利用外资80万美元;1981年4项,106万美元;1982年9项,764万美元;1983年10项,673万美元,其中开发自然资源项目2项,外资合同金额17万美元;1984年14项,807万美元,其中开发自然资源项目5项,外资合同金额287万美元。1985年,根据中央的要求和本地的实际情况,开始加快了利用外资工作的步伐。当年全省利用外资项目增加到27项,利用外资2 453万美元。其中开发农业自然资源项目就占7项,主要有玉米、木材、甜菜、人参、鹿茸、豆制品、亚麻等加工生产项目,外资合同金额达1 313万美元,占当年利用外资总额的53.5%。到1990年,全省农业系统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到8家,总投资4 600万美元,占全省的12.3%。外资合同金额1 279.3万美元,占全省外资合同金额的11.8%。
80年代以来,利用多边、双边等多种外资渠道,引进了大量外资,用于农业、畜牧业、林业和水产业的开发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