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签署判官厅公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签署判官厅公事即签书判官厅公事,英宗即位前官称。英宗赵曙即位后,避讳,改签署为签书。 别名签书判官厅公事。凡英宗治平前之称“签书判官厅公事”者,均属后人追改。《宋史·叶清臣传》:“天圣二年,举进士。……授太常寺奉礼郎、签书苏州观察判官事。”《金石补正》卷94《越州萧山县昭庆寺梦笔桥记》:“承奉郎、太常寺奉礼郎、签署苏州观察判官厅公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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