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欣哲
台湾桃园人,1916年6月8日生。国民党革命实践研究院行政班第二期、水利行政班第一期、党政班第六十二期及台湾省训练团普通行政班结业。曾任台湾省桃园县大溪镇镇长,县农田水利会会长,台湾省议员,台湾省水利协进会理事长,桃园县义警大队长,台湾省体育会理事,桃园县体育会理事长,“中华国术会”常务理事,台湾省国术会理事长等职。1973年当选为台湾省桃园县第八届议会议长。1977年连任桃园县第九届议会议长。1986年当选为 “增额国大代表”。1990年2月当选为第一届“国民大会”第八次会议主席团主席。1991年12月当选为台湾当局第二届“国民大会”代表。1993年8月被聘为国民党第十四届中央评议委员,1997年8月续聘为第十五届中央评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