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逊·伦纳德1882—1927Nelson Leonard德国哲学家,新弗里斯学派的奠基者。格廷根大学的哲学教授。主要的伦理学著作是《伦理学体系》(三卷)。他试图以批判的方法为哲学确立严格的科学基础,并由此建立系统的道德哲学。通过理性向人们提出伦理要求,进行实际的价值判断,并提出两条最基本的道德原则:(一)个人行为的影响与全体利益协和一致的原则;(二)遵循真、善、美塑造自己的人生理想的原则。他认为,道德哲学应该包括两个组成部分,一是伦理学,主要研究行为者的义务,引导人们自觉考虑到他人的利益;二是关于“正当的哲学”,主要研究人们的权利,回答如何保证社会成员利益不受侵犯的问题。他还认为,教人广为善举,实现伦理的目的,是教育学的任务;而达到社会成员互不侵犯各自的利益,实现公正的社会原则,则需要政治学提供理论的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