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活动章程Rules of Economic Activity
保加利亚继续完善经济运行机制和广泛实行经济组织自治的法规。1987年开始实行。新章程的实施,旨在鼓励经济工作的首创精神,加强劳动集体对最终生产成果的关心和责任。章程规定,经济组织是实行自负盈亏和资金自筹自治的商品生产者;国家计划不再用指令性指标向经济组织下达,而是通过合同向企业定货,主要采用经济方法进行宏观控制。新经济管理体制主要强调:(1)批发价格一律按照对保加利亚有代表性的和有前景的国际市场价格确定。(2)用新税制、税种调节自治经济组织同国家的预测关系,以最终产品的统一课税代替流通税和利润税。(3)改革银行体制,广办商业银行,提高银行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有效地利用贷款和利率的杠杆作用。(4)实行自治组织的财政包干。(5)拓宽商业活动领域,准许生产厂家直接和间接地在国内外市场上经营商业。(6)提倡包括银行在内的各部门的经济组织之间展开社会主义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