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贷款
系指台湾用于发展社会经济向外国所借的款项。1965年美国经济援助停止后,改以贷款方式支持台湾。起初贷款限于美国政府的进出口银行及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后逐渐发展到美国、日本及欧洲一些国家官、私银行,共60余家。至1978年台湾的经济贷款共达43.63亿美元,其中美国为最多,计28亿美元,占64.17%。所借款项,官营企业为40.94亿美元,占总借款额的93.83%; 民营企业为2.69亿美元,占总借款额的6.17%。经建贷款主要用于电力、钢铁、石化、交通运输等业,其中电力最多,占39.17%,其次是交通运输,占20.56%,再是钢铁,占17.88%。